船东(或共同所有者)可以委任授权方代表他们行事。
船运登记处指定给该授权方的参考所有权取决于所使用的任命方式。授权方称为授权人(如果根据表格 CISR 855 任命),或称为代表人(如果根据表格 CISR 856第 3 条任命)。然后,代表人将通过根据表格 CISR 856 第 4 条作出声明接受其任命。
至于船舶共同所有权,通过授权书,其中一名所有者可被任命为代表集体机构的授权人。这个人需要通过表格 CISR 855 任命。
此外,代表人的任命并不影响所有者作为个人所有者或通过授权人直接处理登记的权利。
代表人要求
所有者类型 | 岛上的所有者 | 代表人 (RP)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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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者 | 是 | 不需要 | |
共同所有者 | 是 | 不需要 | |
公司或船运实体所有 | 是 | 不需要 | |
个人所有者 | 否 | 应任命 | 单个所有者可以自己行事,但还必须任命一名代表人。 |
共同所有者 | 否 | 应任命 | |
公司或船运实体所有 | 否 | 应任命 |
代表人的任命方式
任命类型 | 任命文书 | 根据表格 CISR 856 第 3 条任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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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RP) | 是 | 是 | 必须是岛内人士。可以与授权人是同一个人,但他们的职责是分开的。 |